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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购买的期房未告知有缺陷而产生了房产纠纷,购房者有权请求退房

【基本案情】
    夏某欲购买一间临街商铺做红酒零售店。经过多地综合评估,看中了某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一楼商铺。但是,商铺要在半年后才建成交付使用。在看房期间,夏某再三问到房屋建成后与户型图有无差别,售楼处的工作人员明确回答,户型图的展示即房屋的实际效果图。于是,夏某与该房地产公司就签订了商铺买卖合同,合同附件中关于出卖人妨碍房屋正常使用情况的说明处为空白。签订后,夏某放心的支付了全部房款。半年过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通知夏某收房,夏某高兴的前来收房时才发现,其购买的商铺正门后方有长宽各1.5米的立柱,不仅影响房屋的美观,还严重的影响了商铺的使用。于是与该房地产公司交涉要求退房。但房地产公司拒绝了要求。气愤不已的夏某遂起诉,请求撤销其与某公司签订的商铺买卖合同。


【经办过程】

  夏某委托了律师为其维权。律师了解案情后,进行了全面解析,开始着手收集相关证据。一方面,对原告夏某的现有证据进行收集固定,申请对微信记录、通话记录等电子证据进行公证保全;另一方面,律师与本案相关证人进行多次沟通,制作调查笔录等案卷资料。

    在收集上述证据后,整理证据目录,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故意隐瞒,导致购房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房为由,要求撤销合同而进行起诉。立案后,经与承办法官沟通,律师继续寻找该商铺相关的证人,取得更多言辞证据。并提交书面《庭前代理意见》,主动推进案件进程。

 

【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原告夏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案涉商铺买卖合同时,房屋为期房,但合同附件未标明立柱的大小,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亦未告知原告夏某立柱的具体情况,该立柱已严重影响商铺正常经营使用,故判决支持原告夏某要求撤销商铺买卖合同的请求。

 

【律师提醒】

  房屋结构的完整性是购房者考虑是否买房的重要因素,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应当主动如实地披露房屋是否存在横梁、立柱等影响购房者作出购房意思表示的缺陷,并在合同中向消费者作出明确说明。如开发商故意隐瞒,导致购房者陷入错误认识而购房的,购房者可依法主张撤销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并赔偿损失。本案的裁判有利于规制、引导开发商在出售期房时,及时、全面、客观地披露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缺陷,充分保障购房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创建时间:2022-06-23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