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一般怎么处理?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立案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送达文书。 民间借贷纠纷在法院立案后,一般会先送达法律文书。文书包括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证据材料等。 所提交的证据材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送达文书后需要双方当事人签收,假如一方通过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不到的话,法院还可以采用邮寄、留置或公告等送达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在此期间内,被告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不提出答辩状和管辖权异议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2、庭前调解。民间借贷纠纷把文书送达后,若人民法院认为案件适合采用调解程序的,法院的调解员可以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3、开庭审理。若假如庭前调解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接下来就会如期开庭审理该案。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辩论,对双方就提交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进行质证。 法院对该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是否受到法律的保护,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等基本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
4、等待判决。原告可在开庭前申请撤诉。原告在开庭前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原告在宣判前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庭审结束后,假如双方不愿意调解,或者是经过调解没有达成一致的意见,人民法院将根据庭审的情况及时出判决书。
5、申请执行。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当事人均不上诉的,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15日后生效。 若生效的判决书判决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内还款,而债务人在规定期限届满后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持生效的判决书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实现债权。
6、执行终结。 胜诉的一方当事人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后,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只要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及时执行,执行程序也可以很快的终结。假如对方没有财产,可能会执行中止。并将对方纳入失信人名单。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四十五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