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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孙红彦受邀参加最高院、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死刑复核案件工作座谈会

 

    编者按:2023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国二招宾馆联合召开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我所孙红彦主任作为律师代表受邀参加座谈会,并在座谈会上就如何做好死刑复核辩护做了重点发言。发言围绕把握办案重点、注重办案质量、彰显办案情怀三个方面进行了经验交流,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与会领导以及律师同仁的高度肯定,现将发言要点予以刊发。

 

 

   

 

    大家好,我是北京律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孙红彦,首先,感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召集的座谈会,我很荣幸作为律师代表来参会。结合一年来的实践,我收获满满,感触很深。

死刑复核法律援助制度的确立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的重大改革举措,死刑复核辩护是刑事辩护的最高境界。实践中,担任死刑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对我个人来讲,感到既神圣又忐忑,对这份责任很敬畏。整体来说,谈三点体会。

汇报的第一点体会是把握办案重点。案件走到死刑复核阶段,之前已经历了公安侦查、中级和高级法院的一二审,是经“层层把关”后才到最高院复核。我认为作为复核阶段的辩护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要重点对诉讼程序;被告人的年龄、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案件基本事实;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犯罪情节及危害程度;定罪量刑是否正当、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几方面去重点把握。

汇报的第二点体会是注重办案质量。体现有三,首先是准确的认定事实。死刑复核阶段律师的参与作用就是帮助法官发现没有发现或没有引起重视的问题,有助于深度挖掘案件事实的细节,相比较,复核法官要面对更多的案件,工作量远远大于律师,同时,法官更主要的是从宏观上去把握、审查全案,而我们作为律师应该在微观上、细节上下功夫,这对事实认定会有很大的帮助。其次是带着问题去会见,通过梳理案卷,反复推敲事实和过程,形成问题提纲,带着问题去会见。与被告人推心置腹的交流,往往能够发现新问题、隐形问题和深层问题。再次就是认真撰写辩护意见,辩护意见是整个辩护的成果体现,汇总整理整个案件,明确辩护思路,形成逻辑严谨的辩护意见。当认为有大的疑点时,要主动与承办法官沟通,要有锲而不舍的精神。我个人体会是当你感觉到死刑复核辩护很累、很艰难,就越能证明辩护律师的价值,同时也能体现辩护质量。

汇报的第三点体会是体现办案情怀。通过办理死刑复核案件,让我更进一步认识到了律师的使命崇高、任务艰巨。律师的情怀就是守住公平正义,不忘初心,有所担当,带着感情与责任去辩护,守护自己的良知,办好每一个案件,也就是办好当事人的“人生”。这是律师的责任,也是对法律援助律师的要求,更是对自身职业的尊重。

参与死刑复核工作是难得的机遇和挑战,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使命在肩,我愿意为之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谢谢大家!

 


 

创建时间:2023-07-04 16:34